力爭全局執法規範化建設進入先進行列,力爭執法質量達到省優,力爭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得到提升。
  蕪湖市公安局是全國公安信息化示範單位,該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實現了“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培訓網上進行、執法質量網上考核”全流程管理,這為從辦案源頭上加強審核把關與監督管理提供了保證。近年來,蕪湖公安機關以執法規範化建設為主線,以辦案場所建設、制度體系、監督機制、信息化應用、責任追究等基礎工作為重點,形成了工作有標準、運行有程序、環節有控制、過程有監督、結果有評判、好壞有獎懲的規範化管理體系。
  “執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生命線、命根子。”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張峰說,抓執法就是抓全局,抓執法就是抓隊伍,抓執法就是抓業務。在這些理念指引下,蕪湖各級公安機關和辦案單位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分片指導抓、各警種縱向抓、法制部門協調抓,上下聯動、縱橫結合、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
  據蕪湖市公安局法制部門負責人介紹,近年來該局採取“率先突破硬件、硬件倒逼軟件”的工作思路,剛性推動執法辦案場所設施建設,截至目前全局共建成並驗收執法辦案場所121個,所有執法辦案場所全部達標。執法辦案必須做到“四個一律”:審查各類違法犯罪人員一律進場所;進入場所一律按照規範流程完成人身檢查、信息採集、製作筆錄、採集和保存錄音錄像;審查刑事作案成員一律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並刻錄光盤保存;涉案財物和涉案人員隨身物品一律按規定登記保管,規範入庫與出庫。
  在責任追究上,除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執法,誰負責”的原則,蕪湖公安機關還將案件審批人、審核人、承辦人、鑒定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納入問責範圍。每半年市局組織開展一次執法質量考評,並將檢查結果納入對各縣分局績效考評中予以量化扣分。建立執法隊伍評價體系,委托專業社會調查機構開展全市安全感和對公安工作滿意度第三方問卷調查,對群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擇機進行回訪、實時記錄,對群眾提出的問題主動剖析、立項整改,促使民警能夠圍繞民意、民生、民需扎扎實實開展工作。
  通過高標準、高強度執法規範化建設,蕪湖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執法質量考評中已連續多年位居前列,全市10個縣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全部被評為優秀等次。
  (原標題:“審查”一律進辦案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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